各基层团委、开发区(街道)团(工)委、区直属团(总)支部: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团组织按照《关于在全区团组织中开展“达标、争先、夺旗”竞赛活动的意见》(团武发[2010]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团的各项工作,在“决战‘十一五’,加快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贡献了青春和智慧。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努力工作、积极进取,推动全区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评选一批“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先进团委”的基本条件:
(1)团的基础工作正常,台帐资料齐全。
(2)完成《武进团讯》约稿任务,被武进共青团网站、常州青年网站、江苏省共青团电子政务系统和江苏共青团网站录用稿件分别不少于10篇,至少被《武进团讯》等区级以上纸质媒体录用4篇。
(3)有质量较高的自办团刊4期以上(或在本单位综合刊物中每季度团工作报道不少于3篇),并向所属团组织赠阅。
(4)至少撰写1篇团工作调研论文。
(5)必须有一个下属团支部被评为红旗团支部。
(6)总分必须在90分以上。
(7)无下列情况出现:
①不能完成向团区委上缴团费和团刊征订任务,或团费收支帐目不清,存在严重违规使用团费情况;
②上报各类信息中,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报行为;
③团干部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2、“红旗团委”的基本条件:
在申报先进团委的直属团组织中择优评选。
3、“先进团支部”的基本条件:
(1)有班子。团(总)支部(二级团委)班子健全,能按期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支委会职责明确,工作中能发挥骨干作用。
(2)有制度。有序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发展团员、“推优荐才”工作正常,能坚持标准;各项台帐齐全,记录规范详实;团费收缴及时。
(3)有活动。团内各项活动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团员青年踊跃参加。团(总)支部(二级团委)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明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反映良好。
(4)有阵地。因地制宜建好并利用好“团的阵地”,至少落实一项团区委重点工作。
(5)无恶性事件。所在团(总)支部(二级团委)的团员青年在年内无违法乱纪和生产安全等责任性事故。
4、“红旗团支部”的基本条件:
首先符合先进团支部的所有条件,采取好中选优的方式,推荐申报基础工作扎实、支持配合工作、特色工作鲜明、团内影响较好、党政评价较高的1个团(总)支部(二级团委),并督促其做好成果展示的准备工作。
二、申报办法
(1)各直属团组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评选和申报;
(2)申报单位必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填写并上报附件中的相应表格,一式二份(见附件2-4);
(3)申报材料必须于2010年 11月30日前由直属团组织统一汇总报送至团区委组织部;
(4)初中团总支(二级团委)由团区委学少部组织评定,本次不作申报。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主动征求党政领导意见,认真开展好各类先进的推荐申报工作。
2、各直属团组织对所属基层团组织上报的表格、材料要认真审核,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反对弄虚作假。
3、各单位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申报材料务必齐全详实。凡申报过程中经发现程序不符、材料漏缺、过时不报的,一律不予评比表彰。
附件1:2010年度争创武进区“先进团委”申报表
附件2:2010年度争创武进区“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2010年度争创武进区“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注:附件1—3见校园网络服务器——上交资料——团委——2010年武进区“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材料文件夹。
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
201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