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武进区志愿服务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团武联发〔2011〕41号
各基层团委、开发区(街道)团(工)委、区直属团(总)支部,区各志愿者分会: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激励全区广大志愿者及各级志愿组织积极为构建“智慧武进、低碳武进、幸福武进”贡献力量,动员凝聚全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志愿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武进区志愿服务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2011年度在全区志愿服务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二、奖项设置:
1、“武进区十佳志愿者”10名;
2、“武进区优秀志愿者”100名;
3、“武进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若干。
三、参评条件:
1、“武进区优秀(十佳)志愿者”的参评对象为注册志愿者,能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志愿者精神,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享有良好声誉并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武进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和大型活动中提供阶段性服务、作出突出成绩的各级志愿服务集体,如:志愿者分会、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总站)、志愿者服务站(联络站)、志愿者服务队(组)等。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情况,申报一批民间志愿服务组织参与评选。
四、评选步骤:
1、由有关单位统一推荐,组织上报;
2、经过筛选、审定,评选出“武进区优秀志愿者”;
3、从“武进区优秀志愿者”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出“武进区十佳志愿者”。
五、申报事项:
1、申报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
2、申报名额:由各单位按照表彰内容,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个人和集体参加全区评选(如有关团组织设立志愿者分会,均按志愿者分会名额上报);
3、申报材料按统一格式要求,将推荐登记表、志愿服务活动照片(书面稿一份,电子稿一份)报送至团区委社会工作部,推荐登记表统一使用16K纸,并加盖相应公章;
4、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于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区志愿服务事业成绩、弘扬志愿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2、求真务实,突出先进。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上报的参评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确保参评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激励更多社会公众加入到志愿者行列,推动我区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附1:武进区优秀志愿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2:武进区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附3:武进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