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学会综合实践活动专业委员会2017年论文评比活动通知
各辖市(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各局属学校:
为推进常州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提高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常州市教育学会年会论文评选的相关规定,本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2017年年会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常州市教育学会综合实践活动专业委员会登记会员。
二、征文要求
1.论文应紧密联系当前课程改革形势,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实践性;要立意新颖,观点明确,论证充分,给人启迪,对学科教学有较深刻的见解;能体现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探索、新成果;关注课改、评价改革的热点,关注学科教育教学的发展,对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益,有自己的思考与发现等。
2.参评论文题目自拟,内容自定,应注重理论思考和实践研究,属于工作总结或解题指导等文章不予评比。
3.引用他人原始资料的信息、观点、句子等应做标注,文责自负,坚决反对抄袭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该教师本年度的论文获奖资格及下一轮年会论文的参评资格。同时在常州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该教师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参评论文评比的作者,必须填写《常州市教研系统教学评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置于论文前装订,随参评论文一起上报。
4.论文字数在3000~5000字为宜。
5. 论文的格式为:标题用宋体三号加粗,正文小标题用宋体四号加粗,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不加粗。“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用【】黑体五号加粗,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内容用宋体五号不加粗。单倍行距,标明页码。
6.论文用A4纸打印(1份),并装订。打印稿需要制作封面,封面内容包括:论文标题,作者单位、姓名、会员证号、邮编、联系电话,学段。正文中不出现作者信息。
三、评选办法
由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评审结果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按获奖论文总数2:3:5的比例颁发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将在网上公示两周。确认无异议后,报常州市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四、征集方式
1.各辖市(区)学校的教师论文以辖市(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为单位,各局属学校由学校收齐后直接报送到教科院。请各辖市(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各局属学校填写好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论文和汇总表纸质稿交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劳动西路19号)519办公室孙美荣老师处。联系方式:13961156542。
2.所有参评论文需上交论文的电子文档,请各辖市(区)教研室、各局属学校将论文和汇总表电子稿打包,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发送至245163318@{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教育学会综合实践活动专业委会
2017年10月30日
注:武进区参评论文请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下列邮箱:小学:910214125@{域名已经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