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武高教职工集体宿舍分配及管理条例
随着学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教职工数量也不断增加。为加强对我校教职工集体宿舍的管理,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制订分配方案,确保教职工集体宿舍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发挥好教职工集体宿舍在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职工宿舍分配和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宋海永 张国良
副组长:徐红芬 陈雯宇 韦叶平 王 昊
组 员:陆田森 马文伟 卜玉刚 魏文俊 刘春平 王 冰
潘红强 管晓燕
二、分配方案
1、分配对象:我校工作的在岗教职工。
2、分配原则:每年确定分配一次,时间为8月底(一般安排在新学年开学会议后)。
3、具体方案:
(1)班主任、值日行政:每两人一间。在新学年担任班主任、值日行政安排每两人一间。
(2)教工子女:每人一间。在我校就读的教工子女,高一至高三期间可安排在教职工宿舍。当宿舍紧张时,同性别的教职工与子女合为一间,如父亲与儿子,母亲与女儿同住。
(3)在我校工作的夫妻:两人一间。
(4)其他:晚间住校人员,两人一间;只午休人员,每三人一间。
注:在“(4)其他”中选择晚间住校的人员,学校将安排必要的晚间校园及学生宿舍值日巡查工作。
4、分配抽签程序
(1)每两名班主任自由组合,选派一名代表,在二楼至四楼朝南宿舍中进行抽签选择。
(2)教职工夫妻中有一人担任班主任或值日行政,在余下的二楼至四楼朝南宿舍中进行抽签选择。(当南面宿舍数量不够时,增加一楼南面宿舍)
(3)教工子女在五楼南面宿舍中进行抽签选择。(当南面宿舍数量不够时,增加五楼北面宿舍)
(4)以上(1)(2)(3)以外的每两人或三人自由组合,每个组合选派一名代表,在余下宿舍中进行抽签选择。若教职工申请了学校宿舍而没有进行组合,则视为同性别下任选三人进行组合。
说明:(1)在同一间的两名班主任,两人在下一学年继续担任班主任;或夫妻两人中有一人在下一学年继续担任班主任或值日行政的,集体宿舍可以保留,不必另外抽签选择。
(2)教工子女在高一时抽签确定后,高二高三时不再进行抽签选择。
三、教职工宿舍管理
1、教职工集体宿舍仅供我校在岗的教职工本人居住使用,不得转让、出租或借与他人居住,教职工本人只有使用权。
2、教职工调离本校或退休时必须退出宿舍。
3、原则上教职工集体宿舍不得装饰装修。若要进行装饰装修,教职工本人必须向后勤服务中心报备,提供装饰装修方案,且不得破坏其房屋结构,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教职工本人承担。在退还宿舍时,学校或搬入教职工不对其进行评估和补偿;若要拆除其装饰装修,必须恢复其房屋原貌。
4、学校对教职工自行添置的设施(含安装的橱柜、空调等)费用,在退房时不能搬走的设施学校一概不予经济补偿。
5、居住期间要保护好宿舍的床、柜、门、窗、玻璃、墙壁、水电等资产、设备及公共区域相应设施,若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6、住户居住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等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按实结算,每年结算一次。
7、抽签确定房号后,原则上不得调换房间。如确需调换,经相互协商后,必须上报后勤服务中心备案,方可调整。
8、教职工在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避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居住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否则学校有权收回宿舍。
四、其他说明
1、考虑到学校教职工宿舍紧张,为减轻学校压力,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学校鼓励教职工自愿放弃教职工宿舍的住宿。符合条件且需要住宿的教职工必须填写教职工住宿申请表。
2、由于其他因素导致一个人分住一间宿舍的,以后分配或调到本校的教职工,如果有住房需求,性别与前者相同的,学校有权安排与前者合住。
3、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宿舍的,填好申请表由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4、此方案可能随着学校教职工数量变化而调整,由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教职工宿舍住宿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手机号码 | |||
类别 | ( )班主任、值日行政 ( )教工夫妻 ( )教工子女 ( )其他(晚间住校) ( )其他(只午休) (请在相应括号内打√) | ||||
家庭详 细住址 | |||||
本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愿意遵守《教职工集体宿舍分配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