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快速通道
装备督导
学籍管理
教师教育
科普学堂
课务查询
李公朴研究
 
>>德育纵横>>家校桥梁>>家校桥梁>>文章管理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录入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8年07月16日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一、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二、培养子女增强爱国情感,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三、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
    四、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
    五、培育子女的劳动意识、科学精神和法制观念,帮助子女增强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
    六、确保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子女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七、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与方法,针对子女年龄、个性特征实施教育,与子
女互动互学,共同提高。
    八、举止文明,情趣健康,敬业进取,言行一致,以良好的品行修养为子女作表率。
    九、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形成有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
    十、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支持子女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武进经济开发区凤苑南路1号 邮编:213100 电话:0519-86556341 邮箱: wjsms@163.com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