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
2015年5月30日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我校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我校的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进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1.3.1 分类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危及教育教学秩序,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我校和有关部门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按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八大类。
⑴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气象灾害:如台风、暴雨(雪)、雷电、冰雹、连阴雨(雪)、高温、干旱、龙卷风、大风、寒潮、低温、霜冻、大雾、霾等;
地质灾害:如地裂缝、塌陷、地面沉降等,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如城市大火、湖泊与河流决堤等;
洪水灾害:如洪涝灾害、江河泛滥等;
⑵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师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职工罢工以及师生员工罢餐;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煽动、闹事及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骚乱与动乱;学生自杀、劫持人质事件;因校园暴力导致的学生非正常死亡;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学生陷入传销、受骗上当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爆炸与恐怖;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因招生、就业、人员聘用等政策及学区调整、学校撤并、倒闭、不规范办学等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⑶ 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火灾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拥挤踩踏等教育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伤亡;校车等重大交通事故;学生坠楼、溺水、触电;集体离校出走;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实践、实习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⑷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校内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⑸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利用计算机网络设置病毒程序,进行干扰破坏;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不良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事件。
⑹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省和市教育统一考试中,如学业水平测试、高考等,在试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违规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⑺ 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的突发事件。主要指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来校学习、工作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伤、病、死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治安案件等。
⑻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1.3.2 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国家、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2)预防为主,积极处置。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学校应急管理体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高效解决。
(4)依法规范,协同应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应对、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5)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 员:分管教学副校长、工会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教导处主任、德育处主任、团委书记、财务处主任、各年级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订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工会、团委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学校总务后勤、卫生部门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后勤服务设施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伤病员。
学校其它部门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2.2工作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总务处)及职责
主任:总务处主任
组员:校长、分管副校长、校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突发公事件预警信息,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学校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监测和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若因情况复杂,1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并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第一时间报告区教育局。有关事件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直接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把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发简要过程、规模、涉及人员、波及范围、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1)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4.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先期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有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先期预防处置或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4.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本地区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防地质灾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按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并进岗到位,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积极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地震应急处理办法
一是迅速落实临震应急措施: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启动应急预案,进入紧急状态,应急疏散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等职能小组成员到岗到位。
应急疏散组:组长:教务主任 组员:各班主任
抢险救援组:组长:体育教研组长 组员:全体体育老师
医疗救护组:组长:校医 组员:校团委成员
治安保卫组:组长:保安队长 组员:全体保安员
后勤保障组:组长:总务主任 组员:全体后勤人员
宣 传 组: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副主任
②组织开展检查,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③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天然气、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④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禁止任何个人发布未经地震部门确认的地震信息。发生地震谣传时,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⑤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秩序。
⑥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二是立即开展震后应急行动:
①地震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各职能小组在第一时间到一线实施应急预案,各负其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工作。
②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③迅速切断电源(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④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维护好秩序。
⑥及时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3)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②迅速采取诸如切断天然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人员。
(4)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有水面,应该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②学校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救;
③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④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5)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积极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②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后要迅速开展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④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6)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②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③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④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7)校园及周边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校园及周边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救,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②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③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外事部门。
(8)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办法
①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②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师生在自身或他人被暴力侵害时要立即报警,报告校长,或到门卫室,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③立即报警。在发生暴力侵害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110报警,并组织力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同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④迅速救治。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教师抢救受伤师生,直接拨打120急救或用其他车辆,送医院处理。
⑤及时控制。迅速将学生转移到安全的教室中,组织力量利用一切手段稳住不法分子,防止伤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⑥坚决斗争。如果学校有能力制止不法分子的活动,采取一切坚决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⑦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9)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群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根据每次外出活动的不同对象成立“领导组织机构”。一般情况外出活动的领导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
组 员:外出的全体行政人员、各科室主任、各班主任。
二、申报手续: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一定要实行报批制度,老师向校长报批,校长向教育局报批,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活动,任可个人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外出活动前一定将应急预案与“领导机构”名单交总务处(安全负责人)。
三、外出要求: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3、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总务处。
4、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5、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要有组织地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7、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配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拨打带队领导的电话。
9、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配
四、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在情况不明的前提下禁止任何个人或部门接受媒体的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五、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⒈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公安、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⒉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学生的护送工作。
⒊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⒋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六、应急处理预案
㈠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⑴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教育局。
⑵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110、120等部门到位。
㈡应急处理措施:
⑴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⑵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⑶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⑷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
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
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0)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与实习接收单位明确安全责任,落实相关措施;
②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③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④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⑤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1)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办法
①实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同时要立即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②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③泄漏物处置:
一是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二是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12)被盗案件应急处置办法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 接报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 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 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领导和教师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13)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1. 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交巡警支队、110、120、值日老师
2.处理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2)迅速拨打“110”报警,并了解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并拨急救中心电话“
(3)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尽快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告知学生家长,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5)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注意事项:
(1)要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开展自救。
(2)救护人员未来之前,对伤势严重的人员作止血处理,不宜剧烈移动。
(3)如车辆受损严重或翻车,要尽快要把所有学生从车里转移到附近安全地方。
(4)事故出现后,要在距现场
(5)对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的学生,要有相关人员陪同。
(6)对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14)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等重点场所突发事件防范工作,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发生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③食堂及蓄水池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①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关注本地区疫情信息,随时报告本校疫情变化情况;在区教育局专门人员指导和要求下,学校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②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③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④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若需全区学校停课,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处置,立即实施以下应急措施: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封锁和保护相关场所,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整改存在问题,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卫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4.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群体性事件
①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②在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接报后赶到现场后,学校应主动提供相关信息,接受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的现场工作指导,并协同开展工作。要严密掌握、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情况。要视情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组织人员情况,耐心细致做好劝散工作。
③在教育疏导、反复劝告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配合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配合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④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①统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武进区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考点学校要在上级的指挥下采取措施,并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控制事态发展。
②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并向考生说明情况、安抚考生情绪。并按照省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意见,组织实施停止考试或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③发生考前试题试卷泄密事件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进行上报,接受调查处理。配合公安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和及时侦破案件,维护考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一旦发生考试试卷泄密,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对造成考卷失密的人员进行控制,及时进行上报,防止与泄密有关的信息散布,尽可能地将波及范围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按照省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意见,组织实施照常考试,泄密科目全区或局部地区停止考试,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延期考试。
④发生考场失控事件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进行上报,并劝阻、缓解考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如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并及时上报,如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对带头闹事、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4.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5.后期处置措施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开展损害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等评估,由学校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请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后,迅速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善后处置工作,由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
5.1排查事件,恢复工作
学校要迅速查清并上报受损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方面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另一方面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协调保险机构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理赔。
5.2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报告制度,突发公共事件过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向上报告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5.3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6.保障措施
6.1保障机制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开展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信息、人员、资金、物资保障到位,学校信息保障人员要迅速收集、分析研判和报告情况;学校应急队伍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后勤部门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同时协调所在地政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保证交通运输通畅,做好治安维护,提供通畅信息的气象、新闻发布、政策与法制等保障工作。
6.2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6.3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应急预备队队长:总务主任
应急预备队队员:全体副总务、全体音体美老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德育处正副主任、教导处副主任
6.4资金保障
学校要严格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5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教育、演习和管理
7.1演习演练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或专项演练,并协调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部门进行观摩和指导。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师生员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2教育和培训
学校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二是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三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邀请专业人员来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四是要组织学校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到专业部门进行培训。
7.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定,经报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意后,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取证,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8.附则
8.1制定与修订
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和本预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和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稳定的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经费,确保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